一、没有借条纠纷怎么办法律
无书面借条时,债权人可用转账记录、见证陈述、音视频、电子文档等证明借贷关系。若证据难收集,可请法院协助。法院将全面公正审查证据,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即使证据不足,如确凿证明借贷行为,法院仍可判债务人败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交易
这是不被允许的行为。无土地证的在获得房产证后依然可以进行买卖,
然而,这类住房由于其属于违规搭建,因此无法从法律层面得到保护;并且,这种房产交易亦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证作为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其次,关于无土地证住房所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1.权益风险:房屋与土地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体,若欲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唯一的途径便是同步进行发证备案并确保两者权利的统一性。
2.产权风险:由于缺乏土地证的保障,即便购房者手中持有不动产权证,但土地使用权仍归开发商所有。
3.无法过户风险: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时,相关部门将强制要求购屋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否则无法进行过户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没有土地证房产证办继承公证怎么办
如何在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情况下进行继承公证事宜
针对尚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显然无法进行相关的产权公证书业务。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目前正在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房屋所有权的确立和变更,均需通过办理相应的权属转移登记予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缺乏房产证的房屋无疑面临着缺乏有效产权证明的困境,因此在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时,往往会遭到拒绝受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可用专业方法为遗嘱进行公证,从而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继承人间因房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诸法庭,可向法院出示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证据。关于继承房产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前往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准备以下必要文件: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件、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下的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材料,例如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4)亲属关系证明或遗嘱。
其次,需要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同时前往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
最后,携带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领取完税凭证后即可完成更名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例如,债权人可以提供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如果债权人无法自行收集这些证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院将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与否。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即使没有借条,法院也可能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